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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北京旭航盛达商贸店行政处罚信息_环球即时看

2023-05-20 04:39:48 来源:搜狐号-信息新报 分享到 :


(资料图片)

关于对北京旭航盛达商贸店行政处罚信息

5月17日,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旭航盛达商贸店作出行政处罚。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京丰市监处罚〔2023〕288号。
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市监处罚〔2023〕288号
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旭航盛达商贸店
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
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06MA00LMQB76
工商注册号110106602030042
组织机构代码——
税务登记号——
事业单位证书号——
社会组织登记证号——
相对人证件号码——
法定代表人李爱民
违法行为类型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》第十三条第(九)项;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》第十五条
违法事实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2月18日接到投诉举报反映于当日在当事人购买的“维他果泡茶”(净含量310毫升,生产日期2022年2月19日,保质期11个月)超过保质日期。2023年2月18日,因当事人疏忽以 4元/包的价格销售了两罐被举报产品“维他果泡茶”,已超过产品保质期,库存两罐,当事人已自行销毁处理。当事人货值金额为16元,获违法所得8元,无专用工具设备,无库存。另查明,当事人未按规定保存记载相关凭证。
处罚依据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》第二十六条;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》第二十八条
处罚类别罚款;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
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,并决定处罚如下:罚款:1000元;没收违法所得:8元;
罚款金额(万元)0.1
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(万元)0.0008
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——
处罚决定日期2023-05-17
处罚有效期2099-12-31
公示截止期2023-08-17
处罚机关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备注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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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3-05-19 21:40:54 所属分类: 头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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